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 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ycyzzb20190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2019-360902-48-03-024003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人为 宜春市赣湘边区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 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3本项目投资:总投资约 132716.73 万元,其中设计费约 1437.83 万元、勘察费约215.68万元,建安投资约 131063.22 万元。
2.4项目规模: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污水一万吨;市政公用道路长度约10KM;门户公园面积约35亩;
招标范围:赣湘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第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标准厂房、迎宾大道、安新路、安业路南段、门户公园、污水处理厂)的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分项目实施:标准厂房、迎宾大道、安新路、安业路南段、污水处理厂、门户公园)
2.8工程质量: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书(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
3.4.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3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4拟投标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
3.4.5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等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以上人员须提供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含)以上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30日起至2019年10月2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科 (原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开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一旦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没收项目投标保证金、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罚。